探矿权证转采矿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0-07-30T10:07:08+00:00
探矿权转采矿权办理流程 百度经验
2014年4月30日 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 1、划定矿区范围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2023年8月11日 即: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 探矿权转采矿权需要什么流程? 知乎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法律制度 知乎
2021年10月20日 审批意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 (2)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 (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 ;2023年5月13日 探矿权转采矿权时,根据储量报告确定开采矿种并向具有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采矿登记。 4问:为鼓励“就矿找矿”,《通知》作了哪些政策调整? 答:“就矿找矿”是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
2011年8月19日 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 2023年7月11日 综上,基于探矿权与采矿权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的重要联系,保护探矿权人的转采权是必要的,并且从保护勘查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信赖利益,保障国家资源安全 雨仁研究 关于探矿权转采矿权优先权的理解 知乎
德恒律师事务所 矿业权到期后延续、维护的程序要点
2022年10月31日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只有因不可抗力等非采矿权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无法在规定期限 2020年3月16日 采矿权转让条件: 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 采矿权转让条件与审批(附采矿权转让文件清单) 知乎
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部门动态中国
2023年5月16日 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等6种情形不予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变更、延续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 2020年4月17日 二、自然资源部2020年5月1日前已登记的其他矿产探矿权、采矿权以及批准的试采、批复的划定矿区范围,其后续登记事项均由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或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其中,煤、煤层气、铁、铬、铜、铝、金、镍、锆、磷、萤石11种矿产的后续登记事项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自然资源部关于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务院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2018年1月5日 (十五)国有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应当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十六)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延续、变更的,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面 2023年4月7日 新政策中,如果部分区域达到转采条件,不许再办理分立手续,可以直接申请采矿权,原探矿权仅需要将新采矿面积进行缩减即可。 此外,该政策是否能与上文中缩减面积抵扣政策联动,即因转采缩减的面积是否可以抵扣探矿权延续缩减面积,需要正式文件中 未来矿业权管理改革方向——探矿权篇 知乎
国土资源部解读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问题的通知
2010年1月27日 细化制度 完善管理 —— 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台访国土资源部开发司负责人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在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探矿权新立延续、探矿权转让变更审批管理和探矿权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 2023年5月12日 1探矿权转采矿权 ,应当依据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含)以上程度。地热、矿泉水、砂石土类矿产设置采矿权的勘查程度按照各省(区、市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采矿证办理流程?探矿证如何办理?矿山项目审批规定大全
2022年8月27日 如何申请办理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附:服务指南)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示范文本) 合集: 关于划定矿区范围 7开发利用方案 指导: 新申请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矿种、变更开采方式、资源整合等情形时,需要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2014年4月30日 1 根据矿种的不同, 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法定程序繁简不一。 根据法律法规矿区总体规划,工业发展规划 矿区范围的申请与审批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申请划定 探矿权转采矿权办理流程 百度经验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
1998年2月12日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8年2月12日颁布实施,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23年7月11日 1当前我国矿业权管理行政政策均基于探矿权人享有探转采绝对优先权为原则制定。 在我国逐步进入市场经济、允许市场主体进入矿产资源领域起,探矿权人享有排他性的转采权利一直是矿业各方的共识。 虽然矿法及相关政策中仅明确了探矿权人的优先转采 雨仁研究 关于探矿权转采矿权优先权的理解 知乎
搞矿必知|一文搞清探转采全流程程序管理企业评审
2022年11月8日 1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矿业权人的申请,对矿业权人申报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审查确认,纳入国家矿产资源实物账户,作为国家管理矿产资源重要依据的行政行为。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过程中应注意以 2015年8月14日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设立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在办理延续、变更登记手续或者申请转让时,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8年11月28日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探矿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2023年第8
2023年1月3日 一、总体要求 (一)本规则所称矿业权是指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业权出让交易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矿业权的行为。 (二)矿业权出让适用本规则,矿业权转让可 2021年10月20日 1、探矿权的定义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 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 什么是探矿权与采矿权 知乎
矿业律师|矿业企业合规管理实务要点之一:探矿权合规采矿
2022年10月19日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探矿权人需要继续探矿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探矿权延续应注意以下合规义务: 一是按照规定期限申请延续。以出让方式设立的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为5年,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2020年4月30日 二、修改了探矿权延续退出面积 7号文中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办理探矿权有效期限延续的,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已签署探矿权出让合同的除外),证载面积视为首设面积,无论是否提高勘查阶段,均需扣减首设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的25%,但以下 矿业新规:5月1日起,探矿权延续一律需退出25%勘查面积
矿业权转让流程,矿老板们快来了解一下! 知乎
2020年6月2日 矿业权转让必须依法批准,并履行相应程序。 首先转让人和受让人依法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再向转让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其次审批管理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转让,并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变更登记。 没有经过有权登记 2019年1月11日 另外,《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规定》第37条:各种形式的矿业权转让,转让双方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探矿权转让许可是依申请行政行为,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前提条件,是否批准需要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实质审查。应松年:探矿权转让中的行政法问题中国法院网
采矿权办理到底多复杂 知乎
2020年4月15日 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也较为复杂,可参考下图: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一般流程图 11)环境报告或意见 环评报告须由环评公司出具报告(编制时间约为10日); 环评意见由环保局出具相关意见(约为3个工作日)。 12)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 2022年10月31日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只有因不可抗力等非采矿权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无法在规定期限申请延期的,才不会直接导致采矿权证失效。 但需采 德恒律师事务所 矿业权到期后延续、维护的程序要点和注意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
2019年1月30日 一、明确出具采矿权登记核查意见要求 (一)在部、省、市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审批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可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出具核查意见要求,并提供与核查内容有关的以下资料;在省级及以下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审批登记 2020年2月12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的规定,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即探转采)的,矿区范围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确定;以招标、拍卖、挂 探转采中如何划定矿区范围?矿业律师总结说明 知乎
最高法院:合作探矿是否属于探矿权转让?是否需报批?澎湃号
2022年1月10日 裁判要旨 合作勘查未导致探矿权转让,因此不属于探矿权转让行为,不需办理探矿权转让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案情简介 一、神华矿业公司拥有某矿区的探矿权,其与凤鼎公司签订《风险勘探及开采合作合同》(下称“《合作合同》”),约定:双方设立 2023年8月14日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采矿权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 [标高、主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采矿权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标高、主矿种
探矿权有什么用,为何需要购买探矿权,探矿权与采矿权的
2019年10月31日 当然是找投资,例如有点国家允许探矿企业上市,印尼金矿骗局中的 BreX 公司就是借助不断发布利好的勘探结果推动股价上升,然后探矿企业通过出售股权,稀释自己的股份来换得更多的探矿资金。 同样的,当不利的探矿消息发布,股票会随之下跌,甚至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矿业用地政策全解析采矿
2021年2月23日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探矿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采矿要按照建设用地的要求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但很多矿业权人认为,取得矿业权自然而然就取得了矿业用地的使用权,因而不去办理用地审批登记手续。这就导致矿业用地矛盾和争议大量存在。2020年7月30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unan 发布时间: 18:59 【字体: 大 中 小 】 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行政许可中国政府网
2016年8月3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2月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矿床勘探报告及其他有 探矿权百度百科
如何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手续?矿业律师明白回答你
2019年11月26日 在矿山企业融资过程中,矿山企业以采矿权进行抵押是常见的融资担保措施。而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2号)第十五条规定,自然资源主管 2023年5月25日 (十)在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非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的,除探矿权注销、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过一网申报系统直接传输至部政务大厅,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意见5。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矿业律师梳理采矿权流转的流程 知乎
2019年10月14日 营业税 1)转让采矿权征收营业税 根据2012年1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的,要征收营业税。2016年2月26日 18、哪些情形需要办理采矿权变更 登记? 答:采矿权是一项民事权利,有其特定的具体内容。采矿权人取得采矿权的同时,其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便已通过采矿许可证这一法律形式确定下来。采矿权人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因某种原因导致不能按 必知:矿业人必知的40个采矿法律问题
地热温泉开采需办理的手续:探矿权、采矿权程序和规定
2022年4月7日 地大热能网讯:地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热资源的勘查和开发也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办理地热探矿权许可证、地热水采矿许可证。 每个省对于地热资源的管理审批制度都是 2019年6月19日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 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百度知道
正式施行:取消划定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申请不需提交环评
2023年5月17日 7.问:《通知》在探矿权转采矿权管理方面作了哪些完善? 答:一是规定探矿权转采矿权无须注销原探矿权。国务院第241号令规定的矿区范围包括可供可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一些高风险探矿权在转采后剩余部分仍有进一步勘查潜力。2018年1月11日 在卫片执法工作中,大家对矿山企业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形成了三种意见。 一种是:有了采矿许可证后就可以开采生产了,不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第二种是: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对开采区域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就可以生产了;第 拿到采矿许可证后还要不要办理用地手续(2015)
采矿证百度百科
采矿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 报告探采合一计划超过5年,未转采矿权仍继续开采的,按照违法采矿处理。矿业权人完成试油(气)作业后决定不再继续开采的,以及5年内开采完毕或无法转采并停止开采的,不再办理采矿权登记。七、调整探矿权期限 探矿权新立、延续及保留登记期限均为5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 中国政府网
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部门动态中国
2023年5月16日 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等6种情形不予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变更、延续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 2020年4月17日 二、自然资源部2020年5月1日前已登记的其他矿产探矿权、采矿权以及批准的试采、批复的划定矿区范围,其后续登记事项均由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或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其中,煤、煤层气、铁、铬、铜、铝、金、镍、锆、磷、萤石11种矿产的后续登记事项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自然资源部关于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务院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2018年1月5日 (十五)国有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应当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十六)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延续、变更的,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面 2023年4月7日 新政策中,如果部分区域达到转采条件,不许再办理分立手续,可以直接申请采矿权,原探矿权仅需要将新采矿面积进行缩减即可。 此外,该政策是否能与上文中缩减面积抵扣政策联动,即因转采缩减的面积是否可以抵扣探矿权延续缩减面积,需要正式文件中 未来矿业权管理改革方向——探矿权篇 知乎
国土资源部解读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问题的通知
2010年1月27日 细化制度 完善管理 —— 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台访国土资源部开发司负责人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在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探矿权新立延续、探矿权转让变更审批管理和探矿权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 2023年5月12日 1探矿权转采矿权 ,应当依据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含)以上程度。地热、矿泉水、砂石土类矿产设置采矿权的勘查程度按照各省(区、市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采矿证办理流程?探矿证如何办理?矿山项目审批规定大全
2022年8月27日 如何申请办理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附:服务指南)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示范文本) 合集: 关于划定矿区范围 7开发利用方案 指导: 新申请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矿种、变更开采方式、资源整合等情形时,需要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2014年4月30日 1 根据矿种的不同, 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法定程序繁简不一。 根据法律法规矿区总体规划,工业发展规划 矿区范围的申请与审批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申请划定 探矿权转采矿权办理流程 百度经验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
1998年2月12日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8年2月12日颁布实施,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23年7月11日 1当前我国矿业权管理行政政策均基于探矿权人享有探转采绝对优先权为原则制定。 在我国逐步进入市场经济、允许市场主体进入矿产资源领域起,探矿权人享有排他性的转采权利一直是矿业各方的共识。 虽然矿法及相关政策中仅明确了探矿权人的优先转采 雨仁研究 关于探矿权转采矿权优先权的理解 知乎